全总第十六调研督查组到青海省调研督查工会工作
日期:2018-05-21 浏览次数: 字号:[ ]


近期,全总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女职委主任石岱带领全总女职工部和中国能源机冶建材工会相关负责同志组成的全总第十六调研督查组来青海省调研督查工会工作。省委常委、省总工会主席马吉孝一同调研。

石岱一行先后到西部矿业集团青海铜业公司、中国水电四局、海南州五彩藏绣公司等企业和海南州光伏产业园,详细了解企业生产经营、职工权益维护、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及企业性别平等机制建设等情况。

在听取青海工会和工会女职工工作汇报后,石岱对青海工会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她指出,青海省总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工会改革、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服务职工群众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青海女职工工作在提素建功、权益维护、困难帮扶、家庭文明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新的进展。

石岱强调,五一前夕,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劳模本科班学员的回信,意义深远、立意高远,体现了党中央对劳动模范和职工群众的关心关怀,对劳动精神、实干作风的高度尊崇,对工会干部更好地担负起新时代新使命寄予了厚望。

石岱从五个方面就做好新时期青海工会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工会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工会干部必须从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的高度,认识新时代工会工作;必须时刻把理论学习摆在首位,确保工会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自觉做到“四个服从”,打牢思想根基,承担起引领广大职工坚定不移听党话、真心实意感党恩、矢志不渝跟党走的政治责任。

二是大力弘扬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继续深化“中国梦·劳动美”主题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职工生产生活各方面。一方面要加大培育劳动模范的力度,广泛宣传劳动模范的先进事迹,讲好劳模故事、工匠故事,让劳动模范的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另一方面要做好劳模管理服务工作,关心关爱劳模,推动有关劳模政策的贯彻落实,探索建立有利于劳模成长发展的学习培训和激励机制。

三是聚焦增强“三性”深化工会改革。工会系统的改革重点和难点在基层。增强工会工作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必须打牢基层基础,最大限度地激发基层工会活力。当前,工会服务的职工群体特征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必须创新工作方式,创新工作载体,增强工作实效。

四是扎实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按照政治上保证、制度上落实、素质上提高、权益上维护的总体要求,立足工会特点和优势,着重在突出思想政治引领、健全保证产业工人主人翁地位的制度安排、创新面向产业工人队伍的工会工作、培育更多新技能人才、推行“互联网+”普惠性服务、创新技能导向的激励机制、改进劳动和技能竞赛体系、完善权益保障机制等方面下大力气加以推进。要充分利用好现有工作资源,创新开拓新的工作途径,把能做的工作做充分。同时要在同级党委领导下,认真履行指导、推动、监督职责,搞好协调配合,主动开展工作,努力推动改革举措落地见效。

五是加强自身建设,提升能力素质。要时刻怀有能力不足的危机感,学习新理论、推动新实践,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努力提高在改革发展实践中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成为新时代工会工作的行家里手。特别是要不忘群团本色,密切保持与职工群众的血肉联系,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

石岱对工会女职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一要密切关注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以来女职工权益实现情况,做好维权服务工作。要充分调研了解女职工诉求,在依法维护女职工权益、建设母婴设施、开展职工子女托管服务、做好家政培训、支持女性创新创业等方面开展工作,做女职工群众排忧解难的娘家人。

二要做实做细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争取各方支持,推动女职工专项合同工作纳入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工作,努力实现女职工专项合同与集体合同协商、签订、履约“三同步”,维护女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三要关爱女职工身心健康。女职工工作要适应广大女职工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在做好物质服务、生活服务的同时,提供更高水平的精神文化服务,积极开展女职工心理咨询,婚恋关怀等服务,促进女职工综合素质提升。

 

文本编辑 : 全总女职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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